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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4 13: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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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应当根据什么情况来作出处理呢: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的权利。

【同晟】专业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拥有广泛的社会合作关系,同国内多家认证及检测机构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应当根据什么情况来作出处理呢: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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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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