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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0 17:23:10
什么是声音商标 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给出的声音商标定义,是指由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一段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二、声音商标形式审查要求 1、申请注册声音商标的,办理商标证书补发,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申请人应当说明以何种方式或者在何种情形下使用声音商标。例如:在打开、关闭或使用商品过程中使用;在开始、结束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在经营或服务场所使用;在公司网站上使用;在广播、电视、网络或者户外等广告宣传中使用等。
2、申请人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声音样本应当存放在一个音频文件中。通过纸质方式提交的,音频文件应当存放在只读光盘中。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格式为 wav 或 mp3(声音文件格式),小于 5MB(信息容量单位)。声音样本应当清晰,易于识别。
3、音乐性质声音商标应当用五线谱或简谱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
4、非音乐性质声音商标应当用文字加以描述。文字描述作为该声音商标的商标图样,描述应当清晰、准确、完整并易于理解。
根据上述申辩意见及证据,我局认为,李思莹(非专利代理师,现已离职)是泄露涉案发明创造内容的直接责任人,金相允作为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署名代理师,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应当对泄露涉案发明创造内容的行为承担相关责任。
惩戒决定:
金相允的上述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金相允警告的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惩戒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行政。复议和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现在预扣预缴时使用的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算个税?会不会造成税负逐渐增加? 答: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税款时,瑞金办理,扣缴义务人要以纳税人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取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年度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最后,用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采用累计预扣法的好处在于,对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在一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办理商标转让手续,预扣预缴的税款在多数情况下会正好与全年应纳税款相等,纳税人也就无需另行办理年度汇缴申报,能够大大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累计预扣法,对部分纳税人来说,可能会出现收入逐月累计增加后,适用的税率相应提档,纳税人感觉年初几个月纳税少,之后税额逐渐增加。但从全年看,该方法计算出的每月应纳税额的全年合计数,办理实用新型专利,与按年度整体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一致的,不影响纳税人应享受的减税红利,更不会额外增加纳税人的税负,反而让纳税人享受到了一定的“递延纳税”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