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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由哺乳母亲抚养原则。父亲只需要给付按协议约定好的每月的抚养费即可。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国有特殊情况也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至十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专业离婚代理律师,如协商不成,全国离婚代理律师,可到人民fa院起诉,fa院会根据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础上做出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先征求孩子的意见。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主要律师均毕业于zhu名法学院校,从业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法律功底以及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离婚赔偿的程序是

1、符合婚姻法的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yuan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yuan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人民法yuan与min政部通过网络专线实现共享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低保信息(包括家庭收入信息)、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涉婚姻和涉社会救助对象收入财产的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社会组织)名单信息等;同时min政部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以上共享信息将纳入法yuan“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今后,人民法yuan在办理执行案件时,可以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离婚代理律师,查询到案件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低保信息(包括家庭收入信息)、社会组织登记信息等信息,进一步拓展“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查控范围,提高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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