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缴足资本条件:公司法规范注册企业缴足资金是新币1元起。出资人可随时来决定增加注册资金和缴足资金,只用在注册局填写表格和交纳要多久就可。 注册金额象征企业可向股东发出股本之限额,企业可在这额度内发出股票,并条件出资人一回或多次交纳所认购的股票之款项。 经认购而又缴足了的股票即是企业的缴足资金。(1)有新加坡本地账户的客户,准备与注册资金数目相应的支票。(2)无新加坡当地账户的客户,注册资金不得写大过3000新币。(建新加坡账户后,可做增资,注册资金需得完)
出资人助理材料:有限公司必须至少有一个18岁以上的操作员,组长和出资人为同一人时,此人必须适用于以下要求之一:(1)新加坡公民;(2)新加坡居民;(3)就业准证持有人(准证超越一年);(4)基本核准从业准证持有人或亲属准证持有人。
公司秘书/代理人条件:企业创立后6个月内,需得委任一名企业法定秘书,与委任注册的会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师。
经营的范围要求:经营范围基本无限制,不过至多只能放2个。(除开银丨行/金融方面/保险/证券/通讯/交通/等领域和对大自然有影响的制造领域需向政府有关行业部门申办)
注册地点条件:公司必须有法定设立地址,设立地点更改或办公所在地的名称改变,需得于14天内通知注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