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版排污证重点管理 排污证 东莞市粤绿环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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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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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企业了解排污许可证核发要点,国版排污证重点管理,小编将企业关心的问题,整理形成以下问答清单:

1、在哪里可以详细的了解排污许可证相关政策及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排污许可实施信息化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过程都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同时相关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文件都可以在该平台上查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排污

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证,未延续的。

(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三)法律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东莞排污证代办,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国家排污证登记管理,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应载明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以及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信息。排污许可证副本还应载明主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信息。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可作适当简化。各地可根据管理需求在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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