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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优盛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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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1-04-19 19:59: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进出口报关,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验收。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
一般出口模式:指境外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办理申报手续,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关采取“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计”方式通关,其他海关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电商出口商品以邮、快件方式分批运送,进出口报关代理,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境,定期把已核放清单数据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企业或平台凭此办理结汇、退税手续。
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将报关单(即海关申报单)填写到试点平台,然后海关进行诸如审查单证之类的操作。货物出国后,进出口报关公司,物流公司登录到试点平台以确认出发信息。电子商务公司会定期检查有关离开该国的货物的信息(启动出口合并)并通知报关行,进出口报关咨询,然后报关行登录。e-port声明(与传统模式相同)并通知e-贸易公司的报关,跨境电子商务公司登录试点平台填写报关。海关审核后,进行强制清关,并打印海关申报表的退税链接和交换结算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