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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仓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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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1 10:38:51
2021度我省社会人才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参评人员及申报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和评议工作。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1、正反扫描件件;2、扫描件 电子注册备案表;3、近期蓝底照片电子版;4、现有职*证书扫描件;5、个人简历或工作(写清楚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时间段、担任职务、工作内容及职责)。为了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人才职业发展,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陕人社发[2016]7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度我省社会人才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参评人员及申报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和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