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分成营业性和非营利性两大类。营业性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向上网客户有偿提供国家药品等业务活动。非营利性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向上网客户免费给予公开发布、传递性国家药品等业务活动。一般申请办理的基本都是营业性互联网药品信息内容服务资格证。
申请办理给予互联网药品信息内容服务资格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为依规设立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机构;
(二)有与进行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主题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及管理制度;
(三)有两名之上了解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法规及药物、医疗器械专业专业知识,或是依规经资质认定的药理学、医疗机械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具体营业执照地址、有网址、药物有关信息、药品标签等。
申请材料
(1)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2)网站域名注册的从业证书;
(3)网站栏目设定表明;
(4)网站更新相关信息备份数据和查看管理制度及其实行说明;
(5)必须监督机构浏览网页全部频道、视频的实际操作文本文档;
(6)药物及医疗器械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个人简历;
(7)全方位的网络安全保障机制;
(8)国家药品合理合法、真正、安全性的管理制度、说明和证明。【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网站信息:名字、网站域名、IP、主机房详细地址;
3、网站域名注册资格证书;
4、2名药理学/医疗机械对口专业工作人员 1名网站负责人;
5、联络方式:手机、发传真、电子邮箱。
怎么区分国家药品服务项目许可证书和互联网药品在线交易许可证书,二者之间是否存在什么联系?
答 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向上网客户提供药物(含医疗机械)数据的服务活动。在其中,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分成营业性和非营利性两大类。 而互联网药品在线交易包含为药品研发、药品经营企业和定点医疗机构间的互联网药品买卖所提供的,药品研发、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址与本公司组员以外的其他公司所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买卖及其向本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在线交易。
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职业资格证办理手续:
1、申请者向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递交申请原材料。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中进行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发送给受理通知书,并把申报材料转交药物护肤品商品流通管控处;不符合要求的,发送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者所需更正的所有原材料。
2、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核,核准的,制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转交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不予以核准的,制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转交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
3、省局政务服务审理单位接到资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者,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温馨提醒: 尚未取得或是超过有效期限应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业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的,国家实行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是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处分,并督促其终止从业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如果情节严重,移交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