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两部门再次发布重磅消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交增值税。通知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干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
(壹)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两部门再次发布重磅消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交增值税。通知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干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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