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手续和材料有哪些呢?

发布时间:2024-03-19 15:25  点击:1677次

核发流程: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申请材料目录: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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