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有注册资金;
2、有股东或合伙人;
3、有员工、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
4、有公司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5、有机器设备等各种办公用品。
根据《公》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市局名称审核通过后,由区局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凭受理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内还未办理登记,可以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