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一是境外新设公司,即在国内企业在香港或海外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并作为该境外公司的股东,其占股比例并无特定要求。
二是境外并购公司,即国内企业作为并购方,在香港或海外其他国家控股一家公司,并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以确保投资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时,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对境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有哪些好处?
1、公司凭借合规的操作手段,不仅能够实现境内资金的合法出境,还可达成境内资金不跨境而境外获取外币的目标,从而拓宽了公司的资本运作渠道。
2、通过巧妙布局,我们得以享受境外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迅速积累资本。未来,当这些境外资金回流国内进行投资时,还将获得政府慷慨的资金补贴,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这种跨境布局策略,不仅优化了境内外企业的资源配置,为境内企业增添了新的附加值,更提升了企业的整体形象,使我们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4、我们积极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企业始终站在行业前沿。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外部信息,把握市场动态,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5、通过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我们有效规避了国外贸易壁垒的限制,为公司的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6、这种跨境发展模式更有利于我们统筹境内外企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ODI备案办理条件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ODI)的条件详解
在探讨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ODI)的条件时,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其核准与备案两大管理范畴。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核准机关,对于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实行严格的核准管理。这些敏感类项目主要涵盖以下两大方面:首先,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地区往往存在着较大的政治风险和经济不确定性;
2. 陷入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地区的投资环境极不稳定,企业需格外谨慎;
3. 根据我国参与的国际条约或协定,需要限制企业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这些限制往往与国家安全、外交政策等密切相关;
4. 其他被认定为敏感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地区可能因各种原因而具有特殊的风险性。
合格的ODI项目
如何才能成为符合当前监管规定、满足投融资条件的“合格”ODI项目?对此,银行可以通过“一核两查”做出判断并进行选择:
“一核”是:审核企业是否具备对外直接投资的资格。除了严格审核监管部门向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批准文件外,,需要进一步核实该类批准文件的时效性,并确保办理业务所需材料的真实与完整、合法与合规。
“两查”是:
(1)查询境内企业以前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2)查询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确保企业当前状态未被业务管控。
对外投融资的主要方式
海外并购是当前境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Zui主要、Zui普遍的方式。如何正确选择适合的海外并购方式,直接关系到该笔海外投资的成功与否。根据当前境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结合国内现行ODI政策,以下就相关直接投资的方式选择进行研究与对比。
由于境内“走出去”的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的认知度不高、资信难以评定,因而在海外收购的融资需求主要通过境内的外汇贷款解决,从而导致了融资手段单一、融资成本较高等市场化程度较低的问题。笔者在研究近期海外投资的案例后发现,境内企业的国际化视野越来越开阔,运用的市场化手段也越来越丰富,从纯现金等债权方式的收购逐步转向采用现金加股权等多元化的融资模式,如引入私募股权PE、境外公开募股(IPO)和境外发债募集等,通过适当运用杠杆降低了资金压力,也相应减少了对资金的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