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变更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