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纲要任务的统筹协调、推进实施、督促落实、总结评估,通过建立台账、挂账管理、跟踪督办、督察问责,确保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强化各级人民法院“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任务分解,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抓。
(二)加强工作保障
严格落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业务装备标准》(法办发〔2018〕7号),执行工作车辆保障单独预算列支,为执行人员配备移动办公终端、便携打印机、执行现场手机信号屏蔽器等必要的执行装备,加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应急调度服务平台在全国法院部署安装的经费保障。优化运维服务管理制度和人员保障,健全执行工作装备保障机制,构建现代化执行后勤保障体系。
(三)加强执行机构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执行机构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加强执行力量配备。各级人民法院有关执行机构的改革方案要层报高人民法院审核。
(四)加强执行法治宣传
宣传工作是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提高对执行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执行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宣传合力,强化考核指导,实现四级法院上下一体同频共振的执行宣传工作格局。突出宣传重点,拓展宣传方式,促进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提升法治意识,促进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加强舆情引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及时回应、有效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