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批发”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01、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02、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数额、来源及性质证明;
(5)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6)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零售”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01、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02、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准备阶段: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准备符合规定的办理材料同时满足相应的条件;
2、审查阶段:将材料提交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管理部门;
3、决定阶段: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办理出版物的材料后,开始进行审核,经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
4、发证阶段:审查合格后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五、许可证的有效期: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5年,每年需要年检,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