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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两店一年”条件解析

发布时间:2025-03-21 10:39  点击:1次

特许经营“两店一年”条件是对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一项基本要求,以下是对这一条件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背景

定义:“两店一年”指的是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时,必须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这两个直营店的经营时间均超过一年。

背景:这一规定来源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旨在确保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为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二、直营店的要求

数量要求:特许人必须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这两个直营店可以是特许人直接经营或通过控股超过51%的关联公司经营的。

经营时间要求:两个直营店的经营时间均需超过一年。这里的“一年”是指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日期向前倒推一年,要求这两个直营店在开展特许经营的业务之前一直是实际经营,并且处于持续经营的状态。

同一品牌与业务性质:直营店与特许人应属同一品牌、同一业务性质。这确保了直营店的经营模式与特许经营的业务模式一致,为被特许人提供可复制的经营模式。

三、直营店的形式与认证

形式:直营店的形式可以是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店中店等多种形式。特许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形式设立直营店。

认证:商务部门在备案实务中,对直营店的认证标准包括全资拥有和控股拥有,且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持股证明等。

四、不满足条件的后果

行政处罚:特许人未按规定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会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仍不备案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合同解除:如果特许人在和加盟商签订特许加盟合同时,未告知加盟商特许人不满足“两店一年”条件不能备案,而与加盟商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将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加盟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特许人返还加盟费,赔偿损失。

五、应对策略与建议

提前规划:特许人在考虑开展特许经营活动时,应提前规划并设立直营店,确保满足“两店一年”的条件。

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直营店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直营店稳定运营,为被特许人提供可借鉴的经营模式。

及时备案:在满足“两店一年”条件后,特许人应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两店一年”条件是对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是确保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为被特许人提供持续服务的能力。特许人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备案,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特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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