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具备哪些材料做了详细规定,这些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除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固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需要向公司登记部门提交上述法条法规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注销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被撤销的文件,清算报告,营业执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八十四条、百八十五条、百八十六条、百八十七条、百八十八条、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规定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办理注销流程多为如下:
1、公司资产清算。
公司决定予以解散后成立清算小组,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网或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司清算公告刊登,通知相应的债权人,公示结束后对公司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
2、公司税务注销。
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公司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发票。如果公司税务存在异常则需要先进行税务异常解除后,才能办理税务注销。
3、公司工商注销。
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持清算报告到工商注销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如果被告知有工商异常,也需要先进行异常解除后在办理工商注销。
4、公司社保户注销。
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办理工商注销后30日内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并且在办理社保户注销前,不能存在社保欠费情况。
5、对公账户、公章注销。
公司的对公户和代表公司对外法律效益的公司公章也需要进行注销。
6、经营许可证注销。
公司经营若涉及相应行政许可的话,在完成税务和工商注销后,还需要对其持有的许可证进行注销。
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具备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5-04-09 16:48 点击: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