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输华豆粕、油菜籽粕应来自乌方考核批准且经中方注册登记的加工企业,企业名单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并动态更新。
生产要求:
加工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溯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按其理念实施管理。
加强对原辅料、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卫生控制,避免被污染,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任何动物源性成分。
豆粕和油菜籽粕应与原料和其他产品分开单独存放,存放场所采取有效防鼠、虫、鸟措施。
乌方应加强对加工企业的官方控制,实施日常监管。
包装及运输要求:
包装应干净卫生,运输工具应彻底清扫干净,必要时消毒。
集装箱(包括其他密闭运输工具)内应至少有一个包装标识,注明加工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号码以及 “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文或英文字样,产品标签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饲料标签》(GB10648)的要求。
证书要求:每批输华豆粕和油菜籽粕应随附由乌方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 12 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要求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相关合规及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内容。
签订合同:与乌拉圭供应商签订详细的进口合同,明确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关键信息。
准备单证:准备原产地证、植检证、箱单、合同、提单、发票等单证。
企业备案:饲料进口企业应当在报关前或者报关时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报关报检:货物到港后,进行报关报检手续。
查验缴税:海关进行查验,包括核对货证、标签检查、感官检查等,并根据情况抽取样品检测,企业缴纳相关税费。
放行提货: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予以放行提货;不合格的,按规定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