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3715元

发布时间:2012-06-18 00:00  点击:146次
7月起,沈阳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715元。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从2012年7月起,沈阳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将原执行的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212元,调整为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715元。



  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可于6月20日开始至7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yyb.gov.cn),请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网上核定通知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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