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主管部门是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具体申请渠道和部门分工可按 “属地管理 + 业务类型” 进一步明确,确保申请流程精准对接,避免跑错部门:
一、核心申请部门:省级文化和旅游局(全国统一主管单位)
无论企业属于哪种网络文化业务类型(如网络表演、网络游戏、数字藏品等),均需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和旅游厅(局) 提交申请,这是全国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例如:
注意:这里的 “注册地” 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地址,而非实际办公地址(需确保两者一致,否则可能影响审批,前文已提及)。
二、申请渠道: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多数地区支持全程网办)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开通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官网://ccm.mct.gov.cn/),企业可通过该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无需线下跑窗,具体流程为:
少数未完全实现网办的地区(如部分中西部省份),需企业携带纸质材料到省级文化和旅游局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具体可通过当地文旅局官网查询 “线下办事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特殊情况:跨省经营或自贸区企业的申请调整
四、关键提醒:提前确认属地部门的最新要求
不同省份的文化和旅游局可能会在 “申请材料细节”“审核流程” 上有细微差异(如部分省份要求提供 “办公场所视频”,部分省份需额外提交 “股东背景说明”),建议申请前:
综上,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核心部门是 “企业注册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优先通过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线上申请,特殊情况可结合属地要求补充线下材料,确保申请流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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