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021:2014 是一项针对呼吸防护装备配套产品的标准,它规定了用于自给式开路压缩空气呼吸器、压缩空气管路供气呼吸器以及潜水器的呼吸用压缩气体(主要是压缩空气,也包括压缩氧气和氧氮混合气)的质量要求。
核心目的: 确保供给使用者呼吸的气体是清洁、干燥且安全的,不会因其本身的质量问题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尤其是在紧急和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下。
核心要求:呼吸空气质量指标
该标准对压缩空气的纯度规定了严格的限值,这是其最核心的内容:
氧气含量
必须保持在 21% ± 1%(体积分数),即正常的空气氧含量。
水含量(露点)
这是防止呼吸系统内部结冰和腐蚀的关键指标。要求在不同压力下具有极低的露点。
例如,在最高工作压力下,水含量不能过高,通常要求露点至少比气瓶最高工作温度低5°C。这确保了气体在减压膨胀冷却时不会在阀门或调节器中形成冰塞。
油含量(油雾和油蒸气)
要求非常严格,通常限值为 ≤ 0.5 mg/m³。这保护使用者的肺部免受油性物质的污染和伤害。
一氧化碳
一种剧毒气体,限值极低,通常为 ≤ 5 mL/m³ (5 ppm)。
二氧化碳
限值通常为 ≤ 500 mL/m³ (500 ppm)。
气味
呼吸空气必须无味,任何异常气味都可能表明存在污染物。
固体颗粒物
空气必须基本无尘。标准对颗粒物的数量和大小有严格限制,以防止吸入颗粒物。
适用范围与责任方
对气体供应商: 是生产和供应合格呼吸空气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供应商必须通过适当的过滤、干燥和检测系统来确保其产品符合 EN 12021 的要求。
对用户(消防队、工厂、潜水中心): 是采购和验收压缩气体的根本依据。用户在充装或购买气瓶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 EN 12021 的证明。
对呼吸器制造商: 其设备的设计是基于使用符合此标准的气体。
与欧盟法规的关系
作为一项 EN(欧洲标准),符合 EN 12021:2014 为相关方(尤其是气体供应商和呼吸器制造商)提供了符合 欧盟个人防护装备条例 (EU) 2016/425 及其他相关法规(如简单压力容器指令)中关于安全要求的“重要支持证据”。它为呼吸空气这一“PPE的消耗品”设定了安全基准。
重要性
对使用者: 这是生命安全的直接保障。吸入不合格的压缩空气可能导致中毒、窒息、肺部损伤或呼吸设备故障。
对安全负责人: 建立并执行严格的空气质量管理程序,包括对供应商的审核和定期对气瓶空气进行抽样检测,是履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律责任的关键部分。
总结
EN 12021:2014 的核心价值在于它将“可呼吸的压缩空气”从一个模糊的概念转变为一个具有明确、可测量、可验证的理化指标的安全产品。它确保了消防员、工业工作者和潜水员在依赖压缩空气维持生命时,他们所呼吸的气源本身不会成为新的危险源。任何使用压缩空气呼吸器的组织,都必须将遵守此标准作为其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