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增值国内多方通信业务许可证(B22类)可开展的业务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可开展的业务范围
该许可证允许企业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间的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通信服务,具体包括:

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
通过电话终端连接多点,实现实时双向话音通信,如企业电话会议系统。
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
连接可视电话终端,支持话音、图像和数据的双向传输,如视频会议系统。
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
在互联网上提供交互式多媒体应用,涵盖远程诊断、远程教学、协同工作等场景。
其他衍生业务
多人语音即时通信:如语音聊天室、在线客服等。
网络电话(VoIP):通过互联网传输语音的通信服务。
远程协作工具:支持多人实时编辑文档、共享屏幕等功能的平台。
二、申请条件
企业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企业资质
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营范围需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或“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注册资本
全网业务(跨省经营):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地网业务(省内经营):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人员与设施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需提供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具备适配的场地、技术方案及长期服务能力。
信誉与合规
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管制度的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电信不良名单。
外资限制
2023年2月起,部分地区(如上海)已开放外资占比限制,外资企业可申请,但需符合当地政策。
三、申请材料清单
需准备以下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
基础证件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股权与人员信息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完整股权结构图(需盖章+法人签字),明确一级股东身份(自然人或企业)。
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扫描件及近1个月社保证明。
技术与场地证明
技术方案(需说明通信平台架构、安全措施等)。
场地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其他材料
依法经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署)。
当地通信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如信息安全保障方案、业务发展计划等)。
四、申请流程
资格预审

确认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材料准备
收集并整理所有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
提交申请
通过线上系统或线下窗口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提交材料。
审核与审批
初审阶段: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符合法定要求。
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初审后,申请将被报送至省级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最终审批。
领取许可证
审批通过后,企业可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有效期为5年。
五、后续维系要求
年检
每年1-3月需提交上一年度业务数据,未按时年检将被列入不良名单。
变更与续期
公司名称、法人、经营地址等信息变更时,需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
许可证到期前90日需申请续期。
注销
若企业不再使用许可证或注销,需及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