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公司营业范围有要求吗?材料有哪些?助您快速取得许可证
在北京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性质:
必须为纯内资公司,不允许有外资成分。
公司性质必须是有限公司,不能是个体户。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字样,确保经营范围中具体标明此项。

专业人员:
需要有至少三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他们可以是编导、导演、摄像、动画、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的从业人员。
这些人员需具备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且之前未有过申请记录。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且其公司未被北京市广电局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股东身份需符合规定,不得有外资背景。
办公场地:
公司需有真实有效的办公地址,且该地址为商业或办公用途。

此外,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章程;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申请表》;
三名广播电视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简历、作品或脚本;
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经营范围的证明;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是申请成功的关键。申请范围覆盖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等北京市内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