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益基金会的免税资格(“双免”)及资质变更涉及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以下是关于“低价转让公益基金会带双免资格包变更”的核心要点、操作流程及风险提示,供参考:
一、公益基金会“双免资格”政策背景
免税资格依据
企业所得税免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52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免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申请条件
登记资质: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为公募基金会或非公募基金会。
收入用途:全部收入及孳息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中分配。
财务规范:需提交经审计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凭证,且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公益基金会“低价转让”的法律限制
非营利性性质限制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理事长:通过选举程序更换管理层。
捐赠协议调整:原捐赠人通过修改捐赠协议,将部分权益转移给新捐赠人。
资产置换:以新资产注入替换原资产,需符合基金会宗旨。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法人,其财产及收益不得用于分配。因此,基金会本身不可买卖或股权交易,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控制权变更:
低价转让的风险
税务稽查风险:若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交易不公允,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民政部门处罚:若涉及挪用基金资产或虚假变更登记,可能被撤销登记或罚款。
三、“双免资格”变更流程
若需变更基金会实际控制人并保留免税资格,需完成以下步骤:
1. 理事会决议与章程修改
召开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实际控制人变更、章程修订(如修改捐赠人条款)等事项。
需提交材料:理事会会议纪要、章程修正案、捐赠人同意变更的书面声明。
2. 民政部门变更登记
登录“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等基础信息。
若涉及捐赠人结构调整,需提交新的《捐赠协议》或《基金合同》。
审核周期:5-15个工作日(需现场核验新任理事长身份及资产证明)。
3. 税务机关免税资格复核
申请材料:
新章程、理事会决议、近3年审计报告、捐赠协议、资产来源证明。
税务机关可能要求提供资产清点报告及公益支出占比证明(如公益支出≥上年总收入的70%)。
审核结果:税务机关在30日内反馈是否延续免税资格(如通过,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4. 银行账户与财务交接
开立新银行账户(以新法定代表人名义),完成原有资金及资产的划转。
需公证:资金划转协议需经公证处公证,避免后续权属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