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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CHCC2026全国医院建设大会暨国际医康养产业展览会 主办时间及位置预定

发布时间:2026-01-17 10:20  点击:1次

最新!民政部等八部门发文: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发展银发经济|CHCC2026全国医院建设大会暨国际医康养产业展览会 时间及位置

最新!民政部等八部门发文: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发展银发经济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充分激发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活力,营造投资创业良好环境,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1月13日,民政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文件有关情况。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李邦华表示,当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超过3.1亿,推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内需潜力的重要抓手。 

李邦华介绍,《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我国养老服务、银发经济发展实际,共提出5个方面14项具体举措。

一是推进品牌化建设。支持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设置具有品牌特色的标识牌匾,提升品牌认知度。鼓励省级民政部门推动规范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名称及标牌,持续增强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品牌辨识度。鼓励具有较广泛知名度、较好市场声誉的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依法用好****制度,加强商标品牌保护。

二是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供需对接。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连锁化运营等方式进入社区,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提供服务,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发展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支持各地立足本地实际,依托现有平台开辟养老专区,拓展和强化供需对接、服务示范、行业指导、资源链接等综合服务功能,统筹推动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

三是大力支持科技赋能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针对家庭和机构对老年人日常护理、情感陪护及社会支持等需求,促进机器人技术、医疗康复、智能家居等跨产业协同与技术融合,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智能化养老支持。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智能养老产品开发企业合作,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体等,开辟智能养老用品展示、体验专区,让更多老年人接触适老科技。

四是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若干措施》提到,保护老年人权益。通过“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敬老月”活动等广泛开展老年反诈防骗教育。规范养老服务中介服务,严厉打击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的“欺老”行为,集中整治非法集资、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旅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市场乱象,依法依规对违法侵权的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实施失信惩戒。

五是加大要素扶持力度。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托政务热线、门户网站、咨询平台等渠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分布以及利用情况、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等,并为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指导服务。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养老机构共4.17万家,从业人员达72.2万人,同比增长12.2%。其中,民营养老机构占比52.2%;民营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累计达3万家,占比达71.9%。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绝大多数是民营机构。社会力量已经成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的主力军,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李邦华表示,“将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优化养老机构经营主体支持政策,明确保基本、兜底线、扩普惠职责,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留出更大空间。

此外,对于《若干措施》中提到的“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郭汉桥表示,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立足职责,协同各方,打通银发消费供需对接堵点,丰富银发消费场景,激发银发消费活力,让老年人“买得到、用得好”。“鼓励行业协会、老年大学、社区及养老机构等组织开展‘银龄数字课堂’、一对一帮扶等公益活动,帮助老年人提升数字素养和智能产品使用能力,跨越数字鸿沟。”

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充分激发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活力,营造投资创业良好环境,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推进品牌化建设

(一)加强品牌塑造。支持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设置具有品牌特色的标识牌匾,提升品牌认知度。鼓励省级民政部门推动规范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名称及标牌,持续增强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品牌辨识度。

(二)引导品牌商标注册。鼓励和支持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将特征显著、便于识别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鼓励具有较广泛知名度、较好市场声誉的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依法用好****制度,加强商标品牌保护。

(三)加强知名品牌推介。结合“敬老文明号”创建、优质服务创建、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等活动,加强优质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品牌推介,择优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打造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养老服务领域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

二、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供需对接

(四)优化养老服务和适老化产品供给。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连锁化运营等方式进入社区,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提供服务,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发展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支持培育专业化陪诊助医机构,规范开展老年人陪同诊治等服务。鼓励移动助浴车进社区,上门提供助浴服务。围绕智能康复辅具、生活护理等类别推广一批养老消费“时尚潮品”。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的化妆品,研发加工低糖、高蛋白、易咀嚼等适合老年人的食品。积极引导服装服饰企业开设老年产品线,加强服装服饰适老设计,研究应用具有安全防护、蓄热保暖、定位等特定功能的服装服饰。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换新,构建适宜老年人的居住场景。

(五)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各地立足本地实际,依托现有平台开辟养老专区,拓展和强化供需对接、服务示范、行业指导、资源链接等综合服务功能,统筹推动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支持各地用好现有博览会、展销会、对接会,结合实际增设银发经济展区或板块,促进老年用品制造上下游企业、平台商、服务商、用户群体之间的多元对接。鼓励电商平台、大型商超举办主题购物节,设计老年版专用界面,支持设立银发消费专区,便利线上线下消费。

三、大力支持科技赋能养老服务

(六)鼓励养老科技攻关及产品研发。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数智化升级,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北斗技术运用到老年人健康监测、安全报警以及个性化定制服务中。鼓励养老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针对家庭和机构对老年人日常护理、情感陪护及社会支持等需求,促进机器人技术、医疗康复、智能家居等跨产业协同与技术融合,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智能化养老支持。加快推动具身智能技术、新兴材料技术、基因技术、康复辅具等产品研发,积极探索脑机接口、外骨骼机器人、肌肉外甲等技术,为身体功能退化的老年人提供科技支撑。

(七)支持产品技术应用验证。支持智能养老设备、康复护理机器人等开发企业嵌入养老服务机构,更新运用新技术新产品,通过服务共享、设备租赁、试点试用等方式增强老年用户体验感,加快产品适老化转型和技术迭代。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智能养老产品开发企业合作,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体等,开辟智能养老用品展示、体验专区,让更多老年人接触适老科技。

四、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八)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各地要加快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持续优化各类型养老机构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在养老服务项目过程中不得设置损害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禁止通过隐性条款限制异地养老机构落地。

(九)建设标准认证体系。加快制定老年用品、养老服务等国家标准。建立银发产品、服务相关认证制度,鼓励认证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和适老化需求开展银发产品和服务自愿性认证,引导老年群体、养老机构等用户方依法依规获得认证的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获证信息跟踪、责任追溯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形成“盲选”、“优选”市场机制。开展银发产品、服务标准实施情况监测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落地见效。

(十)保护老年人权益。通过“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敬老月”活动等广泛开展老年反诈防骗教育。规范养老服务中介服务,严厉打击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的“欺老”行为,集中整治非法集资、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旅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市场乱象,依法依规对违法侵权的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实施失信惩戒。

(十一)维护经营主体权益。合理确定养老服务机构行政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规范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严肃处理针对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乱收费、乱检查、乱执法、乱罚款问题。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合理定价。通过主流媒体、社交平台、公共场所等多渠道投放公益宣传片,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养老服务正面宣传报道。

五、加大要素扶持力度

(十二)完善政务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托政务热线、门户网站、咨询平台等渠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设施分布以及利用情况、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等,并为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指导服务。建立行业培育孵化机制,鼓励养老服务经营主体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十三)优化证照办理。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机制,实现登记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共享。鼓励地方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证照跨区域“一网通办”,探索实行养老服务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

(十四)支持稳定运营。加强土地供给,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要根据当地人口老龄化程度优先保障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对于承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的市场主体,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承接期限;运营方有较大投入的,承接期限可适当延长。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并通过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一床一码”动态监管等举措助力政策精准落实。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满足日益增长的“医康养”一体化服务需求,2026年5月23-25日,第八届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大会将与第27届全国医院建设大会暨国际医院建设、装备及管理展览会(CHCC2026)同期在国家会展中心(天津)举办,旨在搭建一个集创新技术展示与资源对接于一体的高端平台,推动医康养行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

大会在S13馆设立医康养产业展览会,规划五大展区,全面展示从机构规划建设、适老化改造、专业设备配置,到智慧养老系统及运营服务的全产业链解决方案

我们将精准邀请全国医院、养老机构、康复中心的等相关机构决策者,以及投资、规划、建设领域的负责人组成专业参观团,进行深度交流对接。

邀约参会观众类型

大会从政策趋势、国际视野、建设升级、创新发展等维度规划六场专题论坛汇聚业内**专家与一线实践者,分享建设经验、探索升级路径、激发创新思维,助力医养结合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

论坛规划

趋势引领

第八届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高峰论坛

全球视野

全球典型养老服务模式前沿探索论坛

更新升级

医养建筑适老化改造与无障碍升级论坛

康复医院规划建设与改造更新论坛

创新发展

康复医院运营发展与服务模式升级论坛

公立医院转型医养结合机构高质量发展论坛

“十五五”医院建设浪潮即至

立即抢占核心席位

展会咨询刘献花

联系人:
刘献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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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4502776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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