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工贸厅于2026年3月12日发布第1120/TB-SCT号公告,明确规范了出口商品原产地证书(C/O)及企业自认证明文件的申请与审批流程。此举旨在落实2025年6月越南政府第146/2025/ND-CP号法令关于工贸领域权力下放与去中心化的规定,以及工贸部第40/2025/TT-BCT号通告的相关要求。
该公告的出台还依据了工贸部进出口局2026年1月15日的正式函件,以及岘港人民委员会2025年12月17日发布的第88/2025/QD-UBND号决议,进一步细化了地方在原产地证签发及企业自认证明方面的职责分工。通过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岘港正加速构建高效、透明的出口服务机制。
根据新规,岘港工贸厅将直接受理本地及外地企业的申请,负责原产地证的审核签发,并授予企业出口商品自认证明的书面许可。该措施将有效简化企业出口单证制作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岘港工贸厅将依据越南参与的各类贸易协定,签发多达14种优惠原产地证书,涵盖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下的Form D、东盟中国自贸协定下的Form E、东盟香港自贸协定下的Form AHK、东盟日本及越南日本自贸协定下的Form AJ和VJ、东盟韩国自贸协定下的Form AK等主流格式。
原产地证的规范化管理,有助于越南企业更精准地利用自贸协定中的关税优惠,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对于深耕越南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这一政策变化意味着当地供应链的合规成本有望降低,出口流程更加透明高效。
中国出口企业可密切关注越南各地工贸部门的具体操作细则,提前布局原产地证申请流程,以充分利用越南自贸网络带来的关税红利,提升对东南亚及全球市场的出口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