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食品新规延期企业紧急应对

发布时间:2026-03-20 11:57  点击:1次

越南卫生部副部长杜春宣近日签署文件,要求越南工贸联合会及18家食品行业协会,为即将实施的46/2026/ND-CP号法令和66.13/2026/NQ-CP号决议做好充分准备。这两项法规分别于2026年1月26日和27日发布,旨在细化《食品安全法》的落地措施,规范食品声明与注册流程。

当前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绝大多数食品及其原料、添加剂、直接接触食品包材和器具,在上市或投入生产前必须完成声明程序。为缓解企业压力,政府于2026年2月4日发布09/2026/NQ-CP号决议,将上述法规的生效日期及执行期限临时推迟至2026年4月15日。

卫生部呼吁各协会主动通知会员企业,立即着手准备合规文件。对于符合技术标准的食品,需按46号法令第4条进行声明注册;对于尚无国家技术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及包材,企业需按66.13号决议第6条申报适用标准。此外,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定品类,也需在46号法令第8条框架下完成注册。

生产设施方面,企业必须依据46号法令第16条申请《食品安全证书》,国内健康食品生产企业还需定期更新生产信息。针对进口食品,企业需在货物抵达边境前,按第24条提交注册文件及仓库地址通知,以便当局提前安排抽样检测,避免口岸拥堵。同时,企业还需严格遵守第31、32条关于食品标签的规定,并在广告发布前按第34条完成特定品类内容的登记。

越南工贸商会(VCCI)近期向总理及多位部长提交建议,呼吁在《食品安全法》修订完成前,暂缓执行46号法令。该建议基于200多名线下代表及1000多名线上代表的意见,指出新规在实操中存在诸多障碍。例如,新规取消了旧规中的部分豁免条款,导致企业需对内部生产用原料重复进行包材和产品双重声明,被企业视为冗余且不必要的行政负担。

更严峻的问题在于执行层面的缺失。新规要求由认证机构出具符合性证书,但目前越南尚无具备资质的认证组织能开展此类业务。此外,90%的进口食品通过全球分销商或中间商进入越南,而非直接由海外制造商供货,导致企业难以获得新规要求的“外国制造商直接授权书”。这种供应链结构与新规要求存在根本性冲突。

在检验环节,权力下放至省级后,许多地方因缺乏人员、系统和流程准备,暂停接收文件,导致货物积压。新检验流程复杂,通常需10至12个工作日,加上实验室检测时间(部分实验室排队需40-45天),将大幅延长通关时间,增加冷链食品损耗风险。加之“生物活性物质”等关键概念定义模糊,各地执行标准不一,给企业带来巨大合规风险。

尽管政府已做出延期决定,但行业普遍担忧若4月15日前核心问题未解,供应链中断风险仍将重现。企业呼吁将延期延长至新《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期间继续适用旧规,以维持法律环境的稳定性,降低企业合规成本,避免政策频繁变动带来的市场动荡。

对于关注东南亚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越南此次政策调整凸显了法规落地需配套资源与供应链协同的重要性,在拓展当地市场时,务必提前评估合规成本与供应链适应性,避免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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