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参议院经济立法委员会近日建议通过《2025年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法案》,这一举措标志着该国计划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代币化平台正式纳入现有的金融服务监管体系。该法案最初由助理财政部长兼金融服务部长丹尼尔·穆利诺于2025年11月提出,旨在为蓬勃发展的数字资产市场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
根据法案要求,获得许可的平台必须满足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设定的资产托管和结算标准,向零售客户履行披露义务,并遵守特定的平台行为与治理规则。值得注意的是,法案设定了豁免门槛:年交易量低于1000万澳元(约700万美元)的提供商,以及某些公共区块链基础设施项目,将不受此监管框架约束。这一设计意在平衡监管力度与行业创新活力。
行业巨头对法案中的定义细节提出了关切。Ripple Labs支持以“控制权”作为监管阈值,但警告法案中“事实控制权”的测试标准可能产生误判,例如将持有多方计算(MPC)单钥分片的技术提供商错误归类为受监管的托管方。Ripple呼吁立法者明确,“事实控制权”应定义为无需客户配合即可转移资产的能力。同样,Piper Alderman律师事务所也指出,关于“数字代币”和“事实控制权”的宽泛定义,可能会无意中波及那些不持有资产单方面控制权的钱包软件和基础设施提供商。尽管委员会承认了这些担忧,但决定保留核心定义,将具体 refinements 留待未来法规完善。
Coinbase澳大利亚董事兼亚太区管理总监约翰·奥洛格伦对此表示,委员会的建议是提升澳大利亚在全球数字经济中地位的重要一步。他指出,澳大利亚已具备领导数字资产领域的资本和人才,但需要明确的规则来释放潜力。同时,他也强调了“去银行化”这一未决问题,尽管政府早在2022年就承诺采取措施,但反竞争的银行拒保现象依然普遍,他呼吁堪培拉落实金融监管委员会的建议。目前,该法案已提交参议院进行最终辩论和投票。
对于中国从业者而言,澳大利亚此举展示了成熟市场如何通过“分类监管”与“豁免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包容创新,其关于“控制权”界定的博弈经验,对全球加密行业应对监管精细化趋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