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财政部正式发布了2026年第6号一般性通知,明确了旨在支持能源转型、推动锂电池及绿色车辆本土产业发展的财政法案实施细则。这一系列举措正值突尼斯致力于减少能源赤字、限制污染排放并履行国际可持续发展承诺的关键时期,标志着该国正积极构建绿色工业生态。
通知对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的税收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2026年财政法案第47条规定,排量不超过1700立方厘米的混合动力汽车及不超过2100立方厘米的轻型商用车,将享受消费税全额豁免。同时,针对纯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备,增值税税率下调至7%,该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此举旨在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加速绿色交通工具的大规模普及。
在扶持绿色工业方面,财政法案第46条为专注于锂电池生产的工业企业提供了显著的税收优惠。用于制造这些电池所需的进口零部件和原材料,在提交经工业部批准的活动年度计划后,可免除关税并将增值税降至7%。锂电池凭借高能量密度、长寿命和轻量化特性,已成为电动汽车、太阳能储能及便携式电子设备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技术。
为加速该领域发展,突尼斯加强了国际合作。2025年11月28日,突尼斯工业、矿业和能源部长法蒂玛·塔贝特·谢布布会见了中国储能系统企业YJC Power的代表团。中方投资者表达了与突尼斯本地伙伴合资建立锂电池生产工厂的意愿,旨在服务当地及区域市场。该项目将强化突尼斯在电池及电子系统方面的本土生产能力,推动电动出行发展并提升工业竞争力。
除关税减免外,通知还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在突尼斯首次注册时将享受50%的税费减免,纯电动汽车和摩托车的通行税也将获得同等幅度的降低。这些措施与突尼斯国家能源转型及环境保护战略高度一致,进一步降低了绿色出行的使用门槛。
通知详细列出了享受税收优惠的锂电池组件清单,**七类特定海关编码。其中包括塑料薄膜(含粘合剂)、超薄铝箔、作为组件的锂原电池或锂电池,以及专用于电池管理和保护(BMS)的电子连接器与电路。此外,享受混合动力消费税豁免的车辆必须配备热机和电双动力源,且电驱系统需支持外部充电,即符合插电式混合动力标准。
为确保政策落地,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在向海关或税务部门申报前,提交经工业部批准的年度详细计划,列明进口数量及材料。50%的税费减免仅适用于车辆在突尼斯的首次注册,不适用于后续二手车市场交易。充电设备同样适用7%的增值税优惠,以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的完善。
突尼斯作为北非重要的工业基地,正利用其地缘优势和劳动力成本优势,积极承接全球绿色能源产业链转移。中国企业在储能和电池制造领域拥有成熟的技术与产能,面对突尼斯提供的关税豁免、增值税优惠及明确的本地化生产合作机会,可考虑通过合资模式快速切入北非市场,利用当地辐射优势覆盖整个地中海沿岸及非洲大陆,实现从“产品出口”向“产能出海”的战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