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销方式
营业执照注销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
(1)线下注销
①清税证明:携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未办税务登记可免)。
②注销公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公告,公示期20天。
③正式注销: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携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清税证明到市场监管局办理,隔日领取注销证明。
(2)线上注销
①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个人登录后进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区” → “办理其他登记业务”。
②点击“注销登记”,填写企业信息及注销原因(勾选“营业执照待缴回”)。
③上传清税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照片。
④选择“全程电子化”,经办人与经营者扫码签章。
二、企业注销常见问题
税务异常:欠税、未申报等须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申报后方可注销。
经营异常:未年报、地址失联等,须先补报、更新地址、缴清罚款,移出异常名录。
股东/法人失联或不配合:经公告通知后可召开股东会决议;法人不配合可变更法定代表人后签署文件。
执照或公章遗失:执照可公示遗失;公章遗失可由有权人员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存在未了结债务:须成立清算组,公告45天,清算后方可注销;无法清算可申请法院强制清算。
分支机构未注销:须先注销所有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已注销的,由继受主体或原股东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