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5061-2016《汽车修补用涂料》标准检测要点如下:
一、检测范围与对象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商用车、挂车、汽车列车等汽车外表面起装饰和保护的修补涂料,包括溶剂型和水性汽车修补用涂料。
不适用范围:不适用于汽车内饰涂料和特殊功能性涂料,如聚丙烯底材附着力促进剂、主要功能为防(抗)石击性的涂料、消除新旧涂膜接合处痕迹的辅助材料、浸蚀底漆等。
二、检测项目与方法
在容器中状态:涂料应呈均匀无硬块状态,通过目视观察进行判定。
细度:按GB/T 6753.1-2007色漆、清漆和印刷油墨研磨细度的测定方法进行,汽车修补面漆的细度一般小于20μm,中间底漆的细度为20~25μm。
贮存稳定性:按GB/T 6753.3-1986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进行,评估涂料在贮存过程中的性能变化。
干燥时间:按GB/T 1728-1979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进行,包括表干时间和实干时间。
划格试验:按GB/T 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方法进行,评估涂膜的附着力。
耐冲击性:按GB/T 1732-1993漆膜耐冲击测定法进行,衡量涂膜在瞬间外力作用下的柔韧性。
弯曲试验:按GB/T 6742-2007色漆和清漆弯曲试验(圆柱轴)方法进行,评估涂膜的柔韧性。
耐盐雾性:按GB/T 1771-2007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方法进行,评估涂膜在盐雾环境下的抗腐蚀能力。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按GB/T 23985-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进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溶剂型底漆VOC限值不超过650g/L;溶剂型面漆(单色)VOC限值不超过600g/L,金属闪光面漆VOC限值不超过650g/L;溶剂型清漆VOC限值不超过600g/L;水基型各类涂料VOC限值均不超过300g/L。
其他有害物质:标准还管控苯、与二总和、重金属(铅、镉、铬、汞)等有害物质。其中,苯含量不得超过0.3%,与二总和不得超过15%,重金属中铅含量不超过90mg/kg,镉不超过75mg/kg,铬不超过60mg/kg,汞不超过60mg/kg。
耐硝基漆性:针对汽车修补用面漆,需通过耐硝基漆性检测,规定浸泡后无咬底、起皱、失光,附着力保持≥80%初始值。
耐候性:通过人工老化试验箱模拟紫外线、高低温、湿度变化等环境,持续测试1000小时。判定标准为涂层无明显变色、粉化,失光率不超过20%,无开裂、剥落等现象。
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耐油性、耐汽油性、耐湿热性、耐人工气候老化性:按相关标准进行测定,评估涂膜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变化。
三、检测要求与标准
底漆:需符合在容器中状态、细度、贮存稳定性、干燥时间、划格试验、耐冲击性、弯曲试验、耐盐雾性、VOC含量等要求。
中涂漆:需符合在容器中状态、细度、贮存稳定性、干燥时间、划格试验、耐冲击性、弯曲试验、耐盐雾性、VOC含量等要求(部分项目与底漆相同)。
腻子:需符合在容器中状态、贮存稳定性、干燥时间、耐冲击性、涂刮性、腻子膜外观、柔韧性、打磨性、附着力、耐硝基漆性、耐热性、耐温变性等要求。
本色面漆、底色漆:需符合在容器中状态、细度、贮存稳定性、干燥时间、划格试验、耐冲击性、弯曲试验、耐盐雾性、VOC含量、耐硝基漆性、耐候性、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耐油性、耐汽油性、耐湿热性、耐人工气候老化性等要求。
罩光清漆:需符合在容器中状态、干燥时间、划格试验、耐冲击性、弯曲试验、耐盐雾性、VOC含量、耐硝基漆性、耐候性、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耐油性、耐汽油性、耐湿热性、耐人工气候老化性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