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765-2008《化学品 亚慢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5月12日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已于2026年2月1日被GB/T 21765-2025替代。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标准背景与目的
背景:该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No.413(1981年),旨在评估气体、挥发性物质、气溶性物质、气溶胶/微粒等在试验动物寿命的一部分期间内(不超过寿命的10%),通过呼吸道重复接触受试物所引起的健康危害。
目的:为化学品进行亚慢性吸入毒性测试提供指导,填补急性毒性与长期慢性毒性之间关键环节的方法学空白,为科学管理提供核心工具。
二、标准内容
范围:规定了啮齿类动物亚慢性吸入毒性试验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试验基本原则、试验方法、试验数据和报告。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亚慢性吸入毒性等关键术语的定义。
试验基本原则:在试验确定的时间内,不同实验动物组每天吸入一定梯度不同浓度的受试物,每组一个浓度,连续染毒90天。为制备动物吸入空气中合适浓度的受试物而使用赋形剂时,需设赋形剂对照组。染毒期间每天观察动物的毒性效应。试验期间死亡和试验结束时处死的存活动物均作大体解剖检查。
试验方法:
受试样品:包括气体、挥发性物质、气溶胶/颗粒性物质等,需详细记录受试物的名称、识别码、纯度、液态物的饱和蒸气压和沸点、气溶胶/颗粒物的粒度、形状和密度分布等信息。
试验准备:将健康刚成年动物至少饲养5天以使其适应试验环境。在试验前,将动物随机分配到各组。必要时,可在受试物中加入适合的赋形剂,以助受试物在空气中形成适宜的浓度,但应证实赋形剂不影响受试物的吸收,也不产生毒性反应。
实验动物和饲养环境:主要适用于啮齿类动物,大鼠,也可使用其他动物。动物应是常用的品系、健康初成年动物。试验开始时,动物的体重差异不得超过同性别平均体重的20%。试验动物房的温度应为22℃±3℃,相对湿度为30%~70%。人工光照时,应12小时明,12小时暗。饲以实验室的常规饲料,饮水不限。
数量和性别:每一浓度组至少应有20只动物(雌雄各半)。雌性应为未妊娠和未分娩过的。如试验设计定期处死动物,需按要求增加动物数。
染毒浓度的设计:至少应有3个浓度组和1个对照组,使用赋形剂时还应设赋形剂对照组。最高浓度组应引起毒性效应,但不引起动物死亡;最低浓度组不能出现任何毒性效应,但浓度应超过人类预期接触浓度;理想的中间浓度组应引起动物轻微的可观察到毒性效应。
染毒设施、环境和受试样品浓度监测:动物应在吸入染毒设备中进行试验,确保染毒柜中气流的稳定。应使用配有控制测定空气中受试物浓度的动式吸入染毒系统,通过调整空气流速使整个设备的浓度分布基本相同。在试验过程中应进行气流速度、受试物实际浓度、粒度分析、温度和湿度等测量。
染毒步骤:以受试物染毒动物,应每周7天,每天6小时,连续90天。每天的吸入接触时间也可根据需要采用其他或长或短的时间。从实际考虑,每周染毒5天也是可以接受的。
临床观察:每天至少要进行一次仔细的临床观察,必要时增加观察次数。
试验数据和报告:必须提供每只动物的数据,所有数据应当用表格形式表示。列出试验开始时每个染毒组的动物数、在试验过程中死亡的动物数和死亡时间、人道处死的动物数及原因。试验报告应包括受试物信息、实验动物信息、试验条件、试验结果等内容,并采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对所有获得的试验数据进行评价。
三、标准应用与意义
应用领域:广泛应用于农药登记、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业化学品监管及医药产品开发等领域。
意义:
保护人类健康:通过评估化学品的亚慢性吸入毒性,为化学品的安全性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促进标准化:该标准促进了化学品亚慢性吸入毒性评估方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指导监管决策:为政府监管部门制定化学品管理政策、控制化学品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