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许可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共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咨询等服务。
呼叫中心许可证的申办条件如下: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和专业人员;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呼叫中心许可证的申办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
5、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6、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注: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一年内)审计报告;
7、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