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文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20 09:07  点击:108次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批文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稽〔2017〕53号)。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食品行政审批系统申报端提交审批申请表格,并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格,携带在系统中打印的带有核对码的申请表格和其他资料,前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四、申请材料

1.主体资质证明文件;

2.产品注册证书复印件;

3.《广告审查表》及相应电子文件;

4.代理人除提交本条第(1)(2)(3)项要求的有关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和具体经办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原件;

5.申请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交进口产品代理机构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原件;

6.广告中涉及产品的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7.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声明1份。

五、审批决定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联系人:
陈经理(先生)
电话:
15618467993
手机:
15618467993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红林路2号新宝中心1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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