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材料内容

发布时间:2026-01-21 12:46  点击:19次

上海新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材料内容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材料目录: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 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 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二部

业务经理:
朱本志(先生)
电话:
13003232397
手机:
13003232397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东路24号
我们发布的其他代理服务新闻 更多
电视节目制新闻
拨打电话
QQ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