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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10:47  点击:17次

印尼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若标识满足以下要件将被认定为不能核准注册商标: 

1. 标识是非善意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

2. 标识违反现行法规、宗教规范、公序良俗;

3. 标识不具有识别性;

4. 标识为公共财产;

5. 标识是指定商品或服务的说明或关联事项。

若标识满足以下要件将被审查员驳回: 

1、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的重要构成要素或整体要素完全相同的标识;

2、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与他人持有的**商标的重要构成要素或整体要素完全相同的标识(若满足政令所规定的条件,该条也适用于不同商品或服务上);

3、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与他人持有的**地理标识的重要构成要素或整体要素完全相同的标识;

4、由**人物的名称,照片或他人拥有的法人名称构成的标识或近似的标识,但得到权利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5、与国家或政府机构使用的署名、印章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但得到权利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名称,可以使用名称的汉语拼音

2.申请人地址,不必和执照地址一致

3.商标有效期每次可续展10年,没有次数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在印尼恶意商标注册的现象十分普遍。

因此,中资企业在进入印尼市场,**提前对拟使用商标进行注册,避免发生被抢注的风险。一旦抢注撤销必须走法院诉讼程序,且费用较高。


广州市登尼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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