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内容须知

发布时间:2026-01-31 08:10  点击:11次

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内容须知


一、什么是直营店?

直营店是指由特许人拥有的店铺包括全资拥有和控股拥有,且直营店与特许人应属同一品牌、同一业务性质。在实践中表现为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店中店等多种形式。

关联公司的直营店能否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首先,关联公司仅指特许人的母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其次,关联公司的直营店应从事与特许人系同一品牌、同一性质的业务。特许人以其关联公司的直营店作为自己直营店的,应提交以下文件:(1)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关系证明(关联企业之一应为特许人);(2)关联关系发生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如收购他人店铺时,其经营时间应从收购之日起算)

个体户是否可以作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直营店是界定特许人是否具备持续指导能力与成熟模式的重要标准,个体户的业主如果与特许人拥有股权的股东一致,该个体户经营的店铺可以视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二、 什么是特许经营资源?

特许经营资源是指能给特许人带来收益、具备排他权、已经设定保护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等在内的具备财产与人身属性的资源。

特许经营资源一般包括哪些?

除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都属于特许经营资源外,经国家有权部门认证、登记、备案的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号等也可以作为特许经营资源。

注意: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不能单独作为特许经营资源,特许人须同时具备其他经营资源。

未经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使用商标作为经营资源授予特许人使用后,可能对特许经营活动造成什么影响?

根据《商标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以及《人民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商标局备案的,不影响商标许可合同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但是善意第三人取得商标使用权的行为与事实可能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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