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新规、材料、费用

发布时间:2024-03-19 15:25  点击:11次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办理流程:

1.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

(1)办理申请表;

(2)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法人或社会组织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

2.申请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行政区设立申请登记表;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5)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未设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则提交投资者

身份证明复印件;

(6)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3.申请设立内地与台湾地区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地区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需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电话、固话、学历、身份证

3.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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