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上海登记设立

发布时间:2025-06-23 15:44  点击:6次

  特许经营备案程序及材料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
)证书复印件、特许经营合同样本、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
料等。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
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
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斐斐(先生)
电话:
13262751513
手机:
13262751513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1806室
邮件:
8512973@qq.com
我们发布的其他新闻 更多
特许经营新闻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