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 9109详细解读如下: 1. 产品范围: 标准涵盖所有泡型和泡壳的定向和非定向通用照明灯泡,包含白炽灯、卤素灯、荧光灯、LED灯和其他光源技术的灯泡,但不包括高压气体放电灯泡,同时需满足以下a到d要求; a) 直流或交流50Hz最高电压300V; b) 光通量在60到3300流明范围; c) 色坐标在以下范围: d) 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灯头类型: 螺旋型灯头:E11,E12,E14,E17,E26,E27; 卡口型灯头:B15d,BA15d,B22,B22d,BC22; 针型灯头:G4,GU4,G5.3,GU5.3,GX5.3,GY6.35 G9,GU10,GZ10,GX53; R7s; 通过使用商用被动转换器连接到以上灯座的可替换灯头类型。 2. 效率要求 1) 光效要求: 第一阶段要求,最小光效90lm/w,最终版本发布后12个月后实施,为期两年;

第二阶段要求,最小光效105lm/w,最终版本发布后36个月后实施;

2) 位移因子Displacement Factor

3. 功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