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EAEU 037/2016“关于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定”
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操作文件(说明书)必须包含:
a) 本技术法规第 9 条规定的信息;
b) 关于产品用途的信息;
c) 产品的特性和参数;
d) 产品的操作(使用)、安装、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的规则和条件(必要时,相关要求);
e) 检测到产品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的信息;
f) 制造商(制造商的授权代表)、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和联系方式;
g) 关于产品制造的月份和年份的信息和有关使用此类信息的地点或确定制造年份的方法的信息。
操作文件(说明书)的标签应该使用俄语进行。如果联盟成员国(以下简称成员国)的立法有相关要求,则使用成员国的官方语言。产品标签和操作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字母商标、专有名称、地址,名称和其他名称和详细信息可能会以其他语言提供。
操作文件(说明书)必须是纸质的。它们可能附有一套电子操作文件。非家用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组中包含的操作文件只能在电子媒体上发布。
六、确保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符合技术法规的要求
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符合本技术法规是通过满足其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要求来确保的。
符合本技术法规的要求并实施产品合格评定,对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测试方法由包含在测试规则和方法的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制定,包括使用和实现所需的抽样规则。
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合格评定(认证)
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合格评定以合格认证的形式进行。
在确认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符合性时,申请人必须是海关联盟体企业家,他们可以是欧亚联盟制造商或进口商(销售商)或制造商授权代表。
电气和电子产品须根据以下方案之一以EAC符合性声明(EAC Declaration)的形式进行符合性确认(认证):
a) 对于批量生产的产品——方案 1D、3D 和 6D;
b) 对于一批产品 - 方案 2D 和 4D。
19. 在电气和无线电电子EAC符合性声明(EAC Declaratio)n时,申请人可以是:
a) 对于方案 1D、3D和 6D——制造商(制造商授权代表);
b) 对于方案 2D 和 4D - 制造商(制造商授权代表)或进口商(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