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市后股权转让退出
对于股权投资机构而言,只有当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限售期)届满或服务约定条件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完毕后,才标志着项目退出的完结,项目投资退出过程才结束。设置锁定期的目的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预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利用信息优势获得不当利益,或者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套现。锁定期结束后,股份上市转让还需遵循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机制和规则,我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机制主要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要约收购和协议转让四种基本模式。 竞价交易又称为委托驱动制度,主要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基本方式。集合竞价是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撮合,连续竞价是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的开市价格一般是由集合竞价形成,随后进入连续竞价阶段,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将不断进入的投资者的买卖指令竞价成交。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股票买卖在一个交易日内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股票价格涨跌幅不能超过5%。 大宗交易也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较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其特点在于定价灵活(买卖双方可以就交易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协议议价,卖方更容易取得更满意的价格。大宗交易不会竞价交易的股票价格形成巨大冲击,有利于稳定市场);高效率、低成本(大宗交易转让通过委托中介机构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大宗交易业务办理流程办理,其交易经手费比集中竞价交易低,且会有不同比例的下浮)。 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所有的股票持有人发出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要约,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借此实现转让退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人(收购人)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等,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要约;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 协议转让是买卖各方依据事先达成的转让协议,向股份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的业务。根据转让股份类型的不同,分为流通股协议转让和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根据转让主体类型的不同,分为国有股协议转让和非国有股协议转让;根据转让情形的不同,分为协议收购、对价偿还和股份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