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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4 14:00:31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印发l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gt;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内容及格式修订的背景、修订思路、编制要求等。
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道防线。近年来,环评“放管服”改革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环评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也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要求。
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是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占环评审批项目数的90%以上,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是当前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现有报告表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现行管理要求,如存在环评、行业预审意见等法律法规已删除的内容;编制要求与报告书的差异不明显,对重点关注内容聚焦不足,导致报告表“虚胖”,影响环评效率和有效性等。在此背景下,我部研究制定了新的报告表内容及格式,并配套制定了编制技术指南。
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继续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开展夏季O3污染防治、冬季PM2.5治理等重点专项任务监督帮扶,推进黄河和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改革。
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完善国家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加强环境应急准备能力,风险源应急预案,深化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要综合运用好生态环境监管手段和市场手段,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设施和服务向县城、乡镇、农村地区延伸,着手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治理,在提供更多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同时,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助力扩大内需、畅通经济循环,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要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政策供给,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