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决定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
注意事项:
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应进行再认证的年份除外)进行一次,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
3、体系证书不进行正常的年度监督审核,需要报暂停处理,暂停期最长为6个月,暂停期间仍不接受监督审核,证书将被撤销,同时,认监委公示系统会更新认证状态,影响组织证书的使用及相关方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