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中药代加工
在目前市场上,OEM代加工是比较常见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生产设备一般比较昂贵,如果一个生产厂商购买了一种加工设备,只是自己生产一些产品这样收回成本是很难的,但是从实力和销售渠道上来讲有没有更大的销路,这个时候就会造成设备闲置,资源浪费,就有必要做代加工。通过加工的合作方式可以让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随着国内养生热潮的兴起,现在社会上健康产品越来越受到大家的欢迎,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都长期使用保健产品。保健品加工还有一个名字叫做OEM代加工保健品,oem代工本身的意思其实是原始生产商,是三个英文单字的缩写,目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般都是只知道有这个行业,可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个行业到底是干什么的。河南杰东药业有限公司多年从事OEM代加工,向全国 承接皮肤类乳膏、喷剂、粉剂、膏贴、消毒剂、代用茶、压片糖果等OEM 贴牌代加工业务,欢迎新老客户的莅临参观、和业务洽谈。
全国代理注册商标,服务热情、客户满意度高。
优势:先查商标通过率,不行的坚决不让客户注册,免花冤枉钱。
不像别的公司,只要客户想注册,什么样的名字,因为商标是不保证百分之通过的,而且是不退费的,那些说保证通过的都是的,因为商标注册是国家商标局审核的,任何人无法左右
注册一个商标的费用
一、注册一个商标的费用
一个类别850元包含官费
二、注册商标所需要的材料
1、个人、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注册一个商标期限
提交材料→下发受理书(3-4个月)→实质审查(10个月)→公告期(3个月)→下发证书(1个月),大概整个流程大概要1年左右时间。
什么是妆字号
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的概念尚没有统一定义。欧盟现行的《化妆品规程》中定义化妆品是接触于人体外部(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和外生殖器),或者口腔内的牙齿和口腔黏膜,以清洁、发出香味、改善外观、改善身体气味或保护身体使之保持良好状态为主要目的的物质和制剂。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化妆品的定义是:用涂抹、散布、喷雾或者其他方法使用于人体的物品,能够起到清洁、美化,促使有魅力或改变外观的作用。日本对化妆品的定义是:为了清洁和美化人体、增加魅力、改变容貌、保持皮肤及头发健美而涂抹、散布于身体或用类似方法使用的物品,是对人体作用缓和的物质。
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一书中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这个定义从化妆品的使用方式、施用部位以及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三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括。
虽然各国对化妆品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大同小异,没有本质的区别。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化妆品的作用部位是人体表面,包括皮肤表面、毛发表面及指甲表面等部位,市面上销售或者一些美容机构使用的(皮射用)、、肉毒杆菌素等均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健字号分为内服和外用两种:主要从使用方法上来区分。
内服产品的健字号称为国食健字,以前叫卫食健字,是对具有性的食品进行审批、注册的一种字号。大家耳熟能详的那名广告词: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XXX,其实就是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指具有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不以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它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的功能。如茶、酒、蜂制品、饮品、汤品、鲜汁、药膳等,具有色、香、形、质要求,一般在剂量上无要求,局和规定,保健食品外包装应有天蓝案,俗称“小蓝帽”
外用保健用品号也称为健字号,主要是针对具有保健作用的外用产品审批的一种字号,像膏药贴、外敷散、外涂膏、外抹液(喷剂),这一类产品主要通过中药内渗作用,缓解人体多种不适,起到促进健康。中医发展几千年,此类产品数不胜数,各家有各家的长处及功能。
如何办理呢?
国食健字是由国家局审批的,审批条件比较高,,要求高,要有GMP达标的药厂,第二,费用多,是根据功能不同有所不同,大概60万元——100万元,第三,时间久,时间大概是三年左右,需要做动物实验,有些需要做人体实验。
外用保健用号的审报就比较简单了,办要客户有营业执照,把产品的执行标准办下来,然后再委托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加工生产,产品就能上市。
问:新原料完成注册备案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根据《条例》《办法》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新原料的质量安全负责。已经取得注册、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安全监测期制度,安全监测期内,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密切关注新原料的安全使用情况,按照《规定》要求收集、整理新原料使用相关信息资料,编制《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年度报告》,在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每满一年前3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向技术审评机构提交。
如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发现新原料使用过程中存在《办法》规定应当向技术审评机构报告的情况,或其他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形,应当立即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风险控制报告》,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向技术审评机构提交。
问:如何根据化妆品新原料的属性,判定化妆品新原料应当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
答:根据《条例》规定,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这是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对相对较高风险的几类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其他原料实行备案管理。在化妆品新原料研发过程中,往往发现某一个新原料可能同时具有多种功能。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在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前,应当对新原料可能具有的实际功能进行全面梳理和充分研究,科学、合理地作出该种新原料是否属于应当申报注册情形的判断。
一般而言,对同时具有多种功能的新原料,只要其中某一功能属于应当申报注册的情形,该新原料就应当按照《规定》要求申报注册,经批准注册后方可使用;如果同时具有的多种功能均不属于应当申报注册的情形,无能种类多少,在使用前按照《规定》要求向国家局进行备案即可。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不得故意隐瞒新原料实际具有的功能,不得对应当申报注册的化妆品新原料仅仅进行备案后便用于化妆品生产。此种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