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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3 09:08:59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将颁布
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批准发布《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规定了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过程的处理方法及管理措施,有利于规范生产企业对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对规范废蓄电池回收行业的整体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根据新国标的规定,生产者应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要求,建立“销一收一”的回收体系,应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者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回收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废电池。作为回收利用率可以达到99%的铅酸电池,建立健康良好的回收系统是对行业的长期发展的有力保障。
近年来,电池行业的回收利用制度在逐步完善,生产责任延伸制度将被推广。从去年颁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可以更多了解到生产责任延伸制度的细节。该办法中提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并且,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遵循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汽车生产企业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合作,共享动力蓄电池拆卸和贮存技术、回收服务网点以及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等信息。回收服务网点应跟踪本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情况,可通过回收或回购等方式收集报废新能源汽车上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
此外,电池回收制度将注重梯次利用,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耐大电流性能好 紧装配工艺,内阻小,可进行3倍容量的放电电流放电3分钟(≤24Ah允许7分钟以上持续放电至终止电压)或6倍容量的放电电流放电5秒,电池无异常。今后,铅酸蓄电池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要从生产环节延伸至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各环节,建立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控制度。”这是山东省对铅酸蓄电池行业污染防治提出的最新要求。
为促进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再生铅企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及储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向记者介绍说,《技术规范》最大的特点是从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维度提出了系统的污染防控要求,即包含了铅酸蓄电池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收集、转移、贮存、再生处理的整个过程,在全国较早执行针对全生命周期进行系统要求的环境保护标准。
寿命长 由于采用高纯原材料及长寿命配方、电池组一致性控制工艺,NP系列电池组正常浮充设计寿命可达7~10年(≥38Ah)。 电池组一致性好 不计成本的保证电池组中的每一个电池具有相对一致的特性,确保在投入使用后长期的放电一致性和浮充一致性,不出现个别落后电池而拖垮整组电池。 ①从源头的板栅、涂膏量的重量和厚度开始控制; ②总装前再逐片极板称重分级(≥38Ah的电池),确保每个单体中活性物质的量的相对一致性; ③定量精确注酸,四充三放化成制度,均衡电池性能; ④下线前对电池进行放电,进行容量和开路电压的一次配组; ⑤≥38Ah的电池出库前的静置期检测,经过7~15天的“时间考验”,出库时再100%检,能有效检出下 线时难以检出的极个别疑虑电池; ⑥出库时依据电池的开路电压和内阻进行二次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