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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胜和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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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06-06 16:27:59
第1条 为加强我省单建式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山人防工程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单建式人防工程,是指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投资,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y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
第三条 单建式人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管理机制。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
(一)办理程序
1.领取设计要点。地面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持经镇(街)规划管理所核发的总体规划平面图和建筑单体方案到市人防办领取《东莞市人防地下室设计要点》(注:具体资料详见自建防空地下室报建流程图,防空地下室需进行布局分析论证的重、大、难项目或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同时提交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修建性详细规划)。
2.办理自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意见书。人防设计单位按照《东莞市人防地下室设计要点》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人防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报市人防办办理《东莞市自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意见书》。(注:具体资料详见自建防空地下室报建流程图)
3.办理人防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地下室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向市人防办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防护设备、物业等单位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现场竣工验收,市人防办派人监督验收。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资料齐全后,市人防办出具《东莞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表》。
地下工程火灾的扑救与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火灾的扑救同被视为现代火灾扑救领域的重点和难点,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因此,熟悉地下工程、研究地下工程火灾扑救的特点和扑救对策,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是一个重大课题。
一、地下工程的范畴
从消防角度来看,凡在地面之下、地层内部建造的房屋(地下商场、停车库、医院、影剧院、旅馆、仓库、人防工程)、隧道(汽车、货车、地铁、过江、过海、过山洞隧道)等,都可以笼统地称为地下工程。
二、地下工程火灾的特点
视线受阻。地下工程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产生很浓的烟雾,浓烟使能见度变得极低。
毒气弥漫。地下建筑内本身就缺氧,如果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而有毒气体含量增多的同时,也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对人的生存构成极大威胁。
高温灼烤。地下工程是火候,如果燃烧的是普通固定可燃物质,其产生的温度和气体火灾相对要低得多,但也可高达800~1200℃,灼热的烟气在地下工程内很难疏散,使消防人员难以进入。如果地下工程内燃烧的是液化石油y气,温度则高达2000℃,消防人员根部无法进入。
攻击困难。地下工程的出入口一般较少,而且内部通道弯曲狭窄,火情不明,使火场指挥员决策困难。火灾情况下,地下工程的出入口向外冒着高温烈焰和滚滚浓烟,水枪射流往往鞭长莫及或击不中火电,在这种情况下的攻击往往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凑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