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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胜和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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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06-07 11:43:21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防工程融资公司,由建设单位申请经市人防办审核批准后办理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手续,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易地建设费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
1.按本通知第三条第2点所定标准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问题,人防工程设计公司,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市人防办不得批准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建设。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二)
第十四条 地下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 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地下工程设计应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第十七条 地下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第十八条 地下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人防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三)
第十九条 地下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改变设计方案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地下工程的施工,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公司,应尽量避免因施工干扰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对临时损坏的地表地貌应及时恢复。
第二十一条 地下工程施工应当推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下工程的专用设备、器材的定型、生产应当执行国家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