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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12-16 20:55:36
我国人民法yuan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zhai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zhai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知名离婚代理律师,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快速离婚代理律师,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该司法解释中明确的规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zhai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zhai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zhai务,zhai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zhai务为由主张权利的,全国离婚代理律师,人民法yuan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zhai务,zhai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zhai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yuan不予支持,但zhai权人能够证明该zhai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
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9月,是一家合伙制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该所有专职执业律师有8名,实习律师3名,我事务所立足于苏州,面向全国海内外客户,提供优质gao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涉及金融保险、房地产、投资并购、知识产权、货物买卖、进出口贸易、海商、海事等各类民商事诉讼、仲裁的代理以及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遍及苏州大市范围内。法律顾问单位涉及中外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百余家。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结构丰富、有着广泛的人脉基础和社会资源,工作勤奋、认真、已经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良好赞誉,为企事业单位常年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对顾问单位业务活动,内部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参与顾问单位各类经济与贸易合同的谈判、签约,离婚代理律师,协助草拟或审查、修改各类合同、章程与其它重要法律文书。
作为顾问单位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经济纠纷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协助顾问单位培养法律人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并指导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