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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0-06-16 18:47:31
对方“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欠条等。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中当事人顾虑之一。其实,有一定的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天津离婚律师推荐,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通常的做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罪的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权利与技巧,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得到解决。
离婚中,受伤往往是孩子,家事审判改革的应有之义便是通过制度创新和人文关怀,特别是在抚养权归属的认定上,改变以父母双方为中心的传统思路,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化为基本原则,天津离婚律师免费咨询,以有利子女身心健康为处理抚养权归属的立足点,在判定抚养权时候以孩子的需求为出发点进行考量。有条件的,可以鼓励父母轮流抚养;对于多孩家庭,保障孩子们共同生活的时间。
实施家庭或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父母、家中的朋友、保姆、邻居、小区的保安等的证人证言;
2、家庭发生后,及时报警,事后向调取本次的出警记录;
3、在遭受家庭后及时到医院,医院的和的凭据,如受伤严重,天津离婚律师,另外向申请出具法医鉴定,对伤情进行;
4.因家暴可前往有关单位调解,天津离婚律师收费,如村(居)委会、妇联组织等,调解部门出具的证明;
5、家庭之后,对方曾写过保证以后再发生行为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
6、被对方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